財務的邏輯
發布時間:2019-12-26 16:59:54 信息來源:江西省交通投資集團南昌南管理中心 瀏覽次數:
邏輯最早源于古希臘,是西方哲學特有思維方式。古希臘哲學大師蘇格拉底、柏拉圖、亞里斯多德,以及后來的萊布尼茨(發明微積分、數理邏輯,提出“可能世界”概念)、培根(實證理論)、弗雷格、羅素(羅素悖論),都是邏輯學大師。亞里斯多德更是被稱為邏輯之父。他著名的邏輯著作《工具論》,里面有范疇篇、解釋篇、前分析篇、后分析篇、論題篇、辨謬篇六篇文章,在這些文章中,亞里斯多德建立起“大邏輯”框架,即以“概念→判斷→推理→論證→思維基本規律"的邏輯體系。
邏輯以概念為基礎,概念以定義為基礎,定義以切分為基礎。邏輯的同一律、矛盾律、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四大規律,體現了邏輯學的基本價值追求,即追求思維的確定性、一致性、明確性和論證性。在遇到一個復雜和困難的問題時,邏輯要求我們從清楚、明確的概念出發,精確地確定問題之所在,把復雜問題分析為多個相對簡單問題,逐個找出解決簡單問題的可以操作的模式、程序、方法和準則,給出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法,并檢驗它們的真假對錯,即分析與綜合、演繹與歸納。這體現了西方理性精神,是西方文化的精髓。邏輯與實證一起構成了西方現代科學的兩大支撐,催生了近代科學在歐洲啟蒙。邏輯反映了世界和事物的客觀普遍規律。
邏輯早在明代就開始傳入中國,起初稱為“名學”、“辯學”、“論理學”等等。嚴復是在中文中譯為“邏輯”的第一人。
形式邏輯,簡單來說,就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判斷,中間用系詞連接而成的推理過程。一個命題,先有前題假設,再進行邏輯推理,最后得出結論。如果要保證結論正確,那么必須同時保證前提成立,推理有效。只有真前題,才能推導出真結論。
那么,財務的邏輯是什么意思呢?財務怎么會同邏輯聯系起來呢?
其實,前面講了,邏輯反映了世界的客觀普遍規律。在現實當中,很多事物都有其固有的內在邏輯關系,小到分子原子運動,大到自然物種演進。這種關系,以東方哲學角度看,我覺得類似于事物之間的因果關系。
從本質上講,財務會計工作是通過運用特定方法和規則,把經濟業務按照邏輯關系歸納、整理、登記、匯總、編報,以反映經濟組織運營或經營效果的一項系統工作。一切會計理論、準則、會計概念框架,都建立在會計主體、持續經營、會計分期和幣值不變這四個前提假設基礎之上,會計審核、記賬、編制報表,會計數據、信息均來源于記載經濟業務的會計原始憑證。所以,財務會計工作,在理論、準則之下,都暗含并遵循著一套邏輯關系。財務準則、規則是為了統一計算口徑,以利于對財務數據進行橫向、縱向比較;財務邏輯,是為了保證財務數據客觀、合理、有效。其實世界上任何事物之間都遵循著邏輯,財務有財務的邏輯,業務有業務的邏輯,從原理上來講,這些邏輯都是相通的。
所以,財務必須遵循邏輯,沒有邏輯,那么財務工作就會張冠李戴,顛三倒四,面目全非。
關于財務的邏輯一說,教課書上沒有,課堂上老師也不會教,這需要通過大量實際工作的經驗和案例,從經驗和案 例中總結、分析、歸納。
現實當中,很少有人注意到這點,但在財務實際工作中,每一項經濟業務、每一道程序都必須遵循。
每個人因為認識邊界的不同,對財務邏輯的理解和認識也千差萬別,體現在實際工作中,一是對同一會計事項會有不同會計判斷,從而影響會計數據的客觀性;二是出現許多財務手續不齊全、程序不規范、流程不到位現象。
現實工作中,一般人都認為,只要簽了合同,收到對方出具的發票,就可以付款。如果我們用財務的邏輯來分析,財務付款是結論,要保證結論正確,那么就必須同時保證前提成立和推理有效,前提就是這項業務的經濟合同、發票、驗收結算等材料、手續是否齊全,推理就是這項業務是否已經實施。所以,財務是否可以付款,最終還要看這項經濟業務是否已經實施,并按雙方合同約定的數量、質量完成,如果確實已經完成,并且達到雙方合同約定的數量、質量標準,這時才能確認為一項負債,財務應該支付款項,以歸還所欠債務。按照《企業會計準則》第二十三條負債的定義: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、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。負債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:一是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;二是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。
從邏輯的角度,要得到必須支付的結論,即負債,必須要具備負債的前提條件。舉例來說,一個小型工程項目,工程業務部門提供了項目批復預算、隊伍選擇流程資料、施工合同、對方出具的工程款發票,但僅憑這些還不夠,業務部門還需提供工程驗收資料、結算資料,財務才能付款。在這個例子當中,項目批復預算、隊伍選擇流程資料、合同、發票、驗收結算單,都是“財務付款”這個結論的前提條件,在這個前提假設的基礎之上,經過有效的邏輯推理即施工按質按量完成,才能得出“財務付款”的結論。
在我實際工作中,常常接到業務部門詢問,財務付款需要提供哪些資料、為什么要提供那些資料、道理在哪里等等,甚至一部分財務人員自己也沒弄清楚弄明白。在日常審計檢查中,經常發現資料不完整、手續不齊全、流程不完善、缺胳膊少腿的現象。有的單位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時,除了用工合同、用工發票等之外,缺少考勤表、考核表;有單位支付車輛修理費時,除了修理申請單、修理發票、修理合同外,未提供修理清單,或即使提供了,也未經經辦人員簽字確認;有的單位支付綠化苗木時,僅提供了與該筆業務相關的合同、預算、施工單位選擇、發票、驗收單、結算單等資料,但所有資料未明確苗木的規格大小;有單位購置空調,事先通過詢價方式確定供應商,但在詢價方案中未明確品牌、規格、型號,等等。
對于這些問題,都是財務手續不符合邏輯的體現。在前二個例子中,支付的依據不充分不完整,導致財務邏輯前提不成立,后二個例子,未明確品牌、規格、型號,沒有確定統一評價標準,沒有可比性,導致邏輯推理無效。在這四個例子當中,都不能從前提假設,推導出“財務付款”的這個結論,所以財務都不能付款,需要業務部門完善相應的程序和手續。
所以,要做好財務工作,財務人員除了必須掌握會計理論、會計準則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之外,還必須了解和掌握財務的邏輯,兩者必不可少,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會計數據客觀有效、財務手續和流程齊全完備,也只有這樣,才能做好財務各項工作,成為一名優秀的財務工作者。(占炳移)
邏輯以概念為基礎,概念以定義為基礎,定義以切分為基礎。邏輯的同一律、矛盾律、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四大規律,體現了邏輯學的基本價值追求,即追求思維的確定性、一致性、明確性和論證性。在遇到一個復雜和困難的問題時,邏輯要求我們從清楚、明確的概念出發,精確地確定問題之所在,把復雜問題分析為多個相對簡單問題,逐個找出解決簡單問題的可以操作的模式、程序、方法和準則,給出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法,并檢驗它們的真假對錯,即分析與綜合、演繹與歸納。這體現了西方理性精神,是西方文化的精髓。邏輯與實證一起構成了西方現代科學的兩大支撐,催生了近代科學在歐洲啟蒙。邏輯反映了世界和事物的客觀普遍規律。
邏輯早在明代就開始傳入中國,起初稱為“名學”、“辯學”、“論理學”等等。嚴復是在中文中譯為“邏輯”的第一人。
形式邏輯,簡單來說,就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判斷,中間用系詞連接而成的推理過程。一個命題,先有前題假設,再進行邏輯推理,最后得出結論。如果要保證結論正確,那么必須同時保證前提成立,推理有效。只有真前題,才能推導出真結論。
那么,財務的邏輯是什么意思呢?財務怎么會同邏輯聯系起來呢?
其實,前面講了,邏輯反映了世界的客觀普遍規律。在現實當中,很多事物都有其固有的內在邏輯關系,小到分子原子運動,大到自然物種演進。這種關系,以東方哲學角度看,我覺得類似于事物之間的因果關系。
從本質上講,財務會計工作是通過運用特定方法和規則,把經濟業務按照邏輯關系歸納、整理、登記、匯總、編報,以反映經濟組織運營或經營效果的一項系統工作。一切會計理論、準則、會計概念框架,都建立在會計主體、持續經營、會計分期和幣值不變這四個前提假設基礎之上,會計審核、記賬、編制報表,會計數據、信息均來源于記載經濟業務的會計原始憑證。所以,財務會計工作,在理論、準則之下,都暗含并遵循著一套邏輯關系。財務準則、規則是為了統一計算口徑,以利于對財務數據進行橫向、縱向比較;財務邏輯,是為了保證財務數據客觀、合理、有效。其實世界上任何事物之間都遵循著邏輯,財務有財務的邏輯,業務有業務的邏輯,從原理上來講,這些邏輯都是相通的。
所以,財務必須遵循邏輯,沒有邏輯,那么財務工作就會張冠李戴,顛三倒四,面目全非。
關于財務的邏輯一說,教課書上沒有,課堂上老師也不會教,這需要通過大量實際工作的經驗和案例,從經驗和案 例中總結、分析、歸納。
現實當中,很少有人注意到這點,但在財務實際工作中,每一項經濟業務、每一道程序都必須遵循。
每個人因為認識邊界的不同,對財務邏輯的理解和認識也千差萬別,體現在實際工作中,一是對同一會計事項會有不同會計判斷,從而影響會計數據的客觀性;二是出現許多財務手續不齊全、程序不規范、流程不到位現象。
現實工作中,一般人都認為,只要簽了合同,收到對方出具的發票,就可以付款。如果我們用財務的邏輯來分析,財務付款是結論,要保證結論正確,那么就必須同時保證前提成立和推理有效,前提就是這項業務的經濟合同、發票、驗收結算等材料、手續是否齊全,推理就是這項業務是否已經實施。所以,財務是否可以付款,最終還要看這項經濟業務是否已經實施,并按雙方合同約定的數量、質量完成,如果確實已經完成,并且達到雙方合同約定的數量、質量標準,這時才能確認為一項負債,財務應該支付款項,以歸還所欠債務。按照《企業會計準則》第二十三條負債的定義: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、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。負債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:一是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;二是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。
從邏輯的角度,要得到必須支付的結論,即負債,必須要具備負債的前提條件。舉例來說,一個小型工程項目,工程業務部門提供了項目批復預算、隊伍選擇流程資料、施工合同、對方出具的工程款發票,但僅憑這些還不夠,業務部門還需提供工程驗收資料、結算資料,財務才能付款。在這個例子當中,項目批復預算、隊伍選擇流程資料、合同、發票、驗收結算單,都是“財務付款”這個結論的前提條件,在這個前提假設的基礎之上,經過有效的邏輯推理即施工按質按量完成,才能得出“財務付款”的結論。
在我實際工作中,常常接到業務部門詢問,財務付款需要提供哪些資料、為什么要提供那些資料、道理在哪里等等,甚至一部分財務人員自己也沒弄清楚弄明白。在日常審計檢查中,經常發現資料不完整、手續不齊全、流程不完善、缺胳膊少腿的現象。有的單位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時,除了用工合同、用工發票等之外,缺少考勤表、考核表;有單位支付車輛修理費時,除了修理申請單、修理發票、修理合同外,未提供修理清單,或即使提供了,也未經經辦人員簽字確認;有的單位支付綠化苗木時,僅提供了與該筆業務相關的合同、預算、施工單位選擇、發票、驗收單、結算單等資料,但所有資料未明確苗木的規格大小;有單位購置空調,事先通過詢價方式確定供應商,但在詢價方案中未明確品牌、規格、型號,等等。
對于這些問題,都是財務手續不符合邏輯的體現。在前二個例子中,支付的依據不充分不完整,導致財務邏輯前提不成立,后二個例子,未明確品牌、規格、型號,沒有確定統一評價標準,沒有可比性,導致邏輯推理無效。在這四個例子當中,都不能從前提假設,推導出“財務付款”的這個結論,所以財務都不能付款,需要業務部門完善相應的程序和手續。
所以,要做好財務工作,財務人員除了必須掌握會計理論、會計準則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之外,還必須了解和掌握財務的邏輯,兩者必不可少,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會計數據客觀有效、財務手續和流程齊全完備,也只有這樣,才能做好財務各項工作,成為一名優秀的財務工作者。(占炳移)